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于2002年4月11日在千鹤宾馆召开, 应 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1人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王进)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200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四、2001年度财务决算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
    五、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 144 ,921,755.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330,069.46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72, 251 ,824.9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4,492,175.55元, 提 取10%法定公益金14,492,175.5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267,473.88元。
    现拟以2001年度末股本316,207,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9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8,458,644.22元。 实施分 配后,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214,808,829.66元。除此之外,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在2002年度分配一次,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送红股,现金分红分配比例 以公司2002年度净利润数为基数,按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实施分配。具体分配 方案依当时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成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程序,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决策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