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监事会于2002年4月3日下午在公司召开, 应 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长胡逢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同意收购商业与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上海华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4998971元 收购上海医贸大厦11950.77平方米房产作为商业与办公用房。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 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新的经营业态,建设商流、物流、 信息流的集散中心和医药 商品的交易中心,扩大市场份额,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 有利于整合业务 资源,推进扁平化、一体化管理,盘活分散房产,降低管理成本。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过程规范,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此关联交易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