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1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 2808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分配预案》。
    三、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有关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会计调整适合财政部《企 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制度规定,依据是充分的,程序是 合法的。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