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06年5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 3名,监事长于明德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李锡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提议,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我司决定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人员作如下调整:于明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监事职务;推荐胡佃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人选。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