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30日下午1时30分在上海名人苑宾馆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人,代表股份188,587,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6%,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88,248,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流通股股东32人,代表股份339,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郁庆华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587,08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99%;反对0股,弃权 176股。
    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8,95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0.18%;反对0股,弃权 176股。
    非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248,13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82 %;反对0股,弃权 0股。
    (二)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587,08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99%;反对0股,弃权 176股。
    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8,95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0.18%;反对0股,弃权 176股。
    非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248,13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82 %;反对0股,弃权 0股。
    (三)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587,08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99%;反对0股,弃权 176股。
    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8,95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0.18%;反对0股,弃权 176股。
    非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248,13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82 %;反对0股,弃权 0股。
    (四)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587,08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99%;反对0股,弃权 176股。
    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8,95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0.18%;反对0股,弃权 176股。
    非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248,13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82 %;反对0股,弃权 0股。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93,135,400.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7,786,906.95元,加上其他转入的盈余公积3,780,193.8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364,702,501.33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5,512,297.14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3,825,631.91元,提取职工奖福基金914,273.7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4,450,298.55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031,421.24元,应付普通股股利42,687,966.33元,未分配利润为286,730,910.98元。
    200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度末股本474,310,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37,944,858.96元。
    实施分配后,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248,786,052.02元。
    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587,08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99%;反对0股,弃权 176股。
    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8,95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0.18%;反对0股,弃权 176股。
    非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248,13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82 %;反对0股,弃权 0股。
    (六)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587,08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99%;反对0股,弃权 176股。
    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8,951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0.18%;反对0股,弃权 176股。
    非流通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8,248,13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股东持有股份数额的99.82 %;反对0股,弃权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律师徐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有效。上海市公证处委派公证员对大会进行了现场公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