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04 年3 月25日下午在上药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 名,实到监事5 名。会议由监事长于明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