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四年二月二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公司贷款转期决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为13人)
    鉴于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原进行的三笔贷款(2003年1月16日贷款4000万元;2003年10月24日贷款900万元;2003年10月24日贷款2000万元),总计金额为6900万元的贷款继续进行转期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上述三笔转期贷款有效期限各自分别为一年。该事项本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作进一步协商。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