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27日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五楼"申达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四名。监事陆文达先生委托林雄民先生出席本次监事会,并代为行使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林雄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二OO二年的经济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监察,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在重大决策和经营运作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二OO二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一致通过《二OO二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开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上海西屋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有利于化解投资风险,也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因此,监事会赞同这一股权的转让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因市政动迁转让石门一路房产报告》的决议。
    鉴于石门一路66、72、74、76、78号和70弄弄搭房屋地块的房产被列入静安区39号街坊旧房成套改造(二期)南块建设用地项目拆迁范围,监事会认为石门一路动迁房产转让不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利益。一致同意转让本公司石门一路地块的房产权。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