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二年四月十 五日在上海青松城衡山厅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永清先生主持, 一致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二○○一年度的经济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监察, 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在重大决策和经营运作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 总经理 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 东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 营情况,一致同意通过《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开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伟世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且有利于公司增加现金流量,降低负债,减少财务风险,还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 因此,监事会赞同这一股权的转让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裴静之先生、黄祥鹭先生的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