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十二名,实到董事十二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关于接受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就此事项做出如下决议:
    1、公司董事会接受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相关费用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会接受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委托,代为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同意办理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及委托投票征集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