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受让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交大南洋”)的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0年12月12日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书》。
    二、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系于1993年成立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注 册地址:上海市肇家浜路746号,注册资本:231822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林俭,经营 范围: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三、本公司此次受让的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9475620股,占交大 南洋总股本的6.55%。受让价格为每股8.06元,受让总金额为76373497.20元。 受让 后本公司将成为交大南洋的第三大股东。
    四、本次转让,本公司不存在委托他人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公司将在2000年12月31日和2001年1月 30日前分两次以现金方式支付受让款。
    六、本次受让的股权无质押和法律争议问题, 也不存在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限 制本次股权转让的情况。
    七、本公司和关联企业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发布前 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或持有交大南洋流通股份。
    八、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2000年12月29 日前与出让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办妥股权转让的过户交割手续。
    九、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书》。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200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