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虹漕路41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监事六名。监事寿向阳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周瑞昌先生出席并对本次议案代为表决。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所作的《关于调整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的议案》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此解决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期间,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