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进行相互信用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为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金额为20,000万元。
    (详见本公司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的公告)
    现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4000万元贷款以及于2005年3月28日2000万元贷款,总计金额6000万元的贷款已分别到期。根据公司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相互信用担保协议以及公司《对外提供经济担保的管理规范》,本公司决定继续为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贷款转期担保,上述贷款转期担保期限分别均为一年。目前,公司已与相关银行签订了有关方面的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