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26日在青松城大酒店(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四楼 “衡山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七名。监事会主席陈志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报告提请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并将此报告提请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审议。
    三、本次监事会对四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二00四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04年度财务工作的报告》;
    《关于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关于公司2004年度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报告》;《关于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进行相互信用担保的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查并认为:四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对上述审查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就董事会的《关于对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本公司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所做的《关于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本公司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认为:该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际,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