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杨浦支行所进行的两笔贷款(2005年3月3日贷款420万元;2005年3月14日贷款800万元)总计金额为1220万元的贷款现已相继到期,鉴于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根据公司《银行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决定继续进行转期并已取得相关银行的同意。上述420万元的贷款转期期限为6个月(2005年3月3日-2005年9月2日);800万元的贷款转期期限为5个月(2005年3月14日-2005年8月18日)。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