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进行相互信用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为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金额为20,000万元。
    (详见本公司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的公告)
    现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第四支行的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4年9月29日),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的15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4年10月10日),总计金额为3500万元的贷款已相继到期。根据公司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相互信用担保协议,本公司决定继续为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贷款转期担保。上述2000万元的贷款担保,转期期限为6个月;1500万元的贷款担保,转期期限为12个月,具体事宜本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作进一步协商。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