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20日在 仪电乐部召 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4人,代表股份216627825股, 占公司总公司总股本 的65.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比 例,经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利润分配报告》。
    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4823.13万元(合并 ),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69.67万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469.67万元,子公司提取 职工奖福基金126.44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049.66万元(包括上年积余292.31 万 元),子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9.31万元),子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9.37万 元,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分配,计3299.89万元,剩余540.40 万元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
    四、审议通过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调整的报告。
    经大会审议同意周国安、宋涛两位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不再担任二届董事 会董事,增选徐鹏先生为二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上述决议均经上海市长宁区公证处公证员宋惠琴、 王晓琴、王晓野公证,决议有效,特此公告。
    
承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黄鼎发 谨启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