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于2001年8月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一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监事 会认为,公司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经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2000年度审计中,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有解释性说明意见 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在2001年中期报告中对解释性说明事项处理意见 的说明。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现 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 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 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处理程 序合法、依据充分。
    
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