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3月28日下午2:00 在同济大学逸夫楼会议厅召开第 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的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199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
    5、按《公司法》规定修改本公司章程;
    6、其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5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并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股以上( 含10000股)的股东,持股不足10000股的股东,可自行组合,推荐一名代表出席, 股东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股票对帐单, 委托出 席的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1995年3月26--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登记地点:上海市赤峰路200号(同济物贸楼)
    四、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0号(甲)
    电话:(021)5351740
    传真:(021)5351739
    邮编:200092
    五、注意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