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2月4 日在同济大学专家服务中心会 议室召开。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部分股权的议案:
    一、经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2000年8月份净 资产值为14569608.18元。同济大学以10198725.73元受让本公司转让的“同济大学 建筑设计研究院”70%的股权;
    二、受让股权后,同济大学和本公司分别按70%和30%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将“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注册资金从目前的7258239.00元扩大到20000000. 00 元;其中设计院50%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3664439.70元,本公司追加投资6354124.90 元;
    三、增资扩股后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将实施收购同济大学所属“上 海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的工作。收购的价格以经过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 估的净资产值为准;
    四、公司将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与同济大学一道, 积极支持双方共同投资的“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各项经营工作的开展,为其拓展业务渠道、 加速发展创 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鉴于此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次关联交易对其他独立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有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关于关联交 易公告中予以说明。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