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在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121号同济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厅召开了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65人,所持(和代表)股份14387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365%)。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62人,所持(和代表)股份143854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29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下列表格中所列的六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无效票 赞成率(%) 1 董事会工作报告 106833707 20962 37000001 0 74.2651 2 监事会工作报告 143833707 20763 200 0 99.9855% 3 公司2003年度财 务决算和2004 年度财务预算预案 106833707 20960 37000003 0 74.2651% 4 公司2003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143795141 27526 32003 0 99.9586% 5 关于继续聘用上海 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审计事 务所的议案 143833707 20763 200 0 99.9855% 6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 143832707 21948 15 0 99.984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华益律师事务所潘伯卫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上述议案详见2004年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董事会临2004-006号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次股东大会
    200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