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10月14日在上海 宝隆宾馆举行,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各位董事在审议《公 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和表决过程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 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国家、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