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A、B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再次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已分别在12月11日、14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刊登了公告,有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目前尚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