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A、B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如下:
    关于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已在12月11日《上海证券报》、 《 香港商报》刊登了警示性公告,提供给广大投资者参考判断。
    有关重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
    
上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