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598号)批准,同意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