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规定,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依据该通知有关规定,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率由原来的15%调减为10%。由于本公司2004年度已按15%征收,本次减免5%的部分将在200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上体现。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