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6月20日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召开,并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传真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明捷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批准本公司与第一软件(开曼)有限公司(First Techno logies Limited)共同合资组建上海明捷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美元(或相当于300万元美元的相应人民币)。公司计划出资220万元美金,持有合资公司73.33%股权;第一软件(开曼)有限公司计划出资80万元美金,持有合资公司26.67%股权。
    3、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和方向为:开发并销售软件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以及计算机系统集成业务。
    4、合资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
    5、第一软件(开曼)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有关该项投资的其他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酌情决定和办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