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召开一届十一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一九九 五年度报告摘要和财务决算以及利润分配预案:
    一九九五年营业收入32175.94万元,利润总额6344.71万元,净利润5655.48万元 (扣除所得税689.23万元)。经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1995年 净利润为4475.41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共1324.843万元,(含子公司) 扣除提取数后,可供分配利润3150.98万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结余209.15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60.13万元,董事会决定每10股送1.5股,另派发现金红利1元, 合计分红3575.38万元,差额215.25万元,由资本公积金划转,以上分配预案须提请股 东大会审定。
    
上海英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