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月21日在上海市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应到 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根据银行信用担保的有关规定,同意与上海 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互为担保协议》,协议规定,以总额控制、分批 实施的方式,在贰仟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该协议与2002年1月21日在上海市签署,即时生效。
    本公司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海根;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经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生产电子类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截止 2001年6月30日,总资产6.27亿元,净资产1.85亿元,资产负债率68.57%,2001 年 中期净利润50.72万元,未分配利润683.58万元。(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