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拟清理非主营资产事项外(详见2007年5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