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黄 永昌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客观分析了公司现有的资产情况,为了优化公司的投资结 构,适应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组合,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2970 万元的价格向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出让所持有的上海华东房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2.9%的股权(详细情况见关联交易公告);
    2、以500.9572 万元的价格向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出让公司所持有的苏 州英雄置业有限公司7.5%的股权(详细情况见关联交易公告)。
    3、以2733.0604万元的价格向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出让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永 生金笔有限公司37.57%的股权(详细情况见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就上述决议表决时,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方面推荐的一名董事依 法予以回避。
    
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