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大盈 *ST大盈B
    股票代码:600844 90092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2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0楼
    联系电话:021-24028788总机转776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获得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45,684,673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9,575,138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3.14%)的行为。通过此次转让,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共计获得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55,259,811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8.14%);
    大盛资产:指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本持股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
    农业产业化:指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上国投:指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ST大盈: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44、900921,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
    中国、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注册号码:31000010070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本运作,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企业和资产托管,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及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04474491442X
    股东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大盛资产的出资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国有独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裁(法定代表人)情况:
    大盛资产实行总裁负责制,无董事会。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兼职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熊亦桦 总裁 中国 上海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盛资产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协议:
    2006年1月17日,大盛资产与农业产业化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农业产业化将其持有的占*ST大盈总股本15%社会法人股股份计45,684,673股转让给大盛资产。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0.613元,转让价款28,000,000元,转让价款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无需有关部门批准,生效时间为2006年1月17日,生效条件为双方签署后即行生效。
    2006年1月17日,大盛资产与上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国投将其持有的占*ST大盈总股本3.14%国有法人股股份计9,575,138股转让给大盛资产。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0.61元,转让价款5,840,834.18元,转让价款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方可生效。上述股份未被质押、冻结。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盛资产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ST大盈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节 备查文件
    5-1 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5-2 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3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4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关于前六个月内买卖*ST大盈(600844,900921)的自查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亦桦
    签署日期:200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