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雄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公司本 部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日期:1997年6月24日,具体地点、时间在股东登记时另发通知。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1996年经济工作回顾和1997年展望);
    2、审议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3、审议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拟定的分配预案:
    按1996年末总股本每10股送1.5股并派发红利1元(含税)。
    4、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5、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
    6、其他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宜。
    三、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1、凡1996年6月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A股股东及于1997年6月11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6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东登记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 信)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书面通讯登记 的截止时间为6月13日(以收到函件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江苏路490号上海英雄电脑绘图仪器用品公司门市部。
    4、登记内容:股东姓名(名称)、帐户号、持股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还需登记代理的姓名、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5、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祁连山路6号
    邮编:200331
    传真:021-62506181
    电话:021-62509596
    联系人:姚吉文、蒋伟
    
上海英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