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03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沪证司[2003]121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若干具体整改事项,本公司已于2003年9月13日、2004年1月7日、2004年3月16日对巡检提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进行了三次披露,现根据规定对继续整改进展情况再次予以公告披露:
    1、关于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占用我司资金13100万元。
    2004年5月26日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上海银行淮海支行支付了1.5亿元人民币给本公司,5月27日本公司将以上还款用于归还向中国农业银行闸北支行已逾期贷款1.5亿元人民币,同时释放了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用其自有房产为该笔贷款所作低押担保,截止2004年5月27日,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已不再占用我司资金。
    2、关于公司代管大股东关联公司帐务的问题
    因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清偿了公司的巨额债务,公司已开始办理代管大股东关联公司帐务移交手续。
    3、关于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我司资金、上海申藤畜禽有限公司占用我司资金、董事长辞职未进行离任审计问题,公司仍在继续整改之中。
    
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