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 A、B股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均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鉴于本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结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于5月15日披露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为此公司于4月30日向三大股东发出了告知书,希望大股东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同时公司董事会也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