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到期日为2004年1月1日、2004年1月11日、2004年1月11日三笔贷款逾期,公司未在2004年2月10日之前根据银行要求归还以上借款及未付利息,银行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本公司及担保方的法律责任。在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