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5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翟世强先生主持,经审议,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02年6月2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条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的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改为“董事会由八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改为“董事会由八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四支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四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陆佰万元整的议案,期限为三个月,自2003年6月9日起至2003年9月9日止。本次贷款由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具体借款内容以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四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三、关于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02年11月27日与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度为二千五百万元人民币的《互保协议》,基于该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决定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外滩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担保期限自2002年5月9日至2004年5月8日止。
    四、关于为上海申兰(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申兰(集团)有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第六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3月13日起至2004年3月10日止。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
    五、关于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议案
    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决定将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天山电影院,地址在天山路888号(娄山关路口)。
    根据监事会的提议,上述第一项议案需要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系递交本次董事会备案,具体事项已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决定办理。
    特此公告。
    
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