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有关我公司最终控制人的文章,现将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根据何包鑫、何春明对公司于2003年6月6日发出的询证函的回复,何包鑫、何春明名义上分别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农业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化”)58.9%和41.1%的股权,但两位股东无论是在产业化还是在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管理中均未有过参与,也未担任任何职务,没有实际控制产业化或本公司。另据本公司了解,文章中所述查询的地址系身份证地址,为何包鑫原住所地。
    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集团”)自2002年11月21日与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工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托管协议》后,至今未实施股权过户手续,华信集团没有指派过任何成员到本公司担任董事或其他职务,也没有实际参与过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管理,不实际控制本公司。
    本公司目前董事会仍在正常运转,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综上所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是以上提到的自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