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化”)通知,因产业化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给予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伍亿柒仟伍百万元授信提供质押担保,产业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568.467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该质押已于2003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3年6月2日至2005年6月6日止。
    特此公告。
    
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