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2003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2003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2003年季一季度季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条、第6.8条以及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第12.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进行公开谴责。
    同时,根据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所自2003年5月12日起对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定期报告披露。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及时披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上市公司监事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