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01年9月11日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 到10名,实到8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是根据公司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审议扩大 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华源发展” 互为贷款担保额度的事项, 并形成如下决议:
    本公司与“华源发展”无关联关系,双方作为借款对等担保方,符合“关于上市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既确保筹资效率,又具有防范措施。
    本公司与“华源发展”原来签订的互保额度为叁仟万元,鉴于生产经营的需要, 同意与“华源发展”相互扩大贷款担保额度至人民币壹亿元, 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 多次使用,担保期限为壹年,起止日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