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发表意见的董事11人,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11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聘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7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境内审计机构,同时聘请浩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上海)为本公司的境外审计机构,对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华东路519号、573号、647号地块处置的议案》,同意将本
    公司拥有的上述三幅地块的13.47亩土地及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6,824.53平方米),以不低于9,564.10万元的评估价格转让给上海市卢湾区土地房屋发展中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的公告(临2007-016)。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