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3,000万元投资国债被质押诉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德恒证券")一案已经法院审理,判决胜诉。
    因德恒证券涉案众多,财产均被相关法院查封,故法院裁定民事判决中止执行(详见公司2004年度报告)。
    公司大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承诺对该笔投资发生的损失,在资产重组时给予补偿,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式收到区国资办划入的国债投资款项贰仟捌佰叁拾万元(公司投资国债3,000万元,投资初期已收回170万元)。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