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轻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118,496,754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26.40%)无偿划转给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办")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划转后,上海轻工不再持有本公司国家股股权,浦东新区国资办持有本公司国家股118,496,7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40%,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仍为国家股。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