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五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召开,应到监事4名, 实 到监事4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范伟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三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形成 如下决议:
    一、公司将所持上海上工华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70% 股权和上海上工饮水机有 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上海飞人有限公司。
    二、公司将所持上海工缝电器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上海缝纫机螺丝厂。
    监事会认为:
    以上三个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 序规范,手续完备,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公司董事在本次交易中勤勉尽责,履行了诚信义务。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