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
    (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人选变动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会人选变动的议案
    3、审议公司与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4、审议公司运用募集资金收购德国 D A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2004年10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股股东及2004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B股股东( B股最后交易日为10月29日)。(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被委托出席的还须有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于2004年11月6日(星期六)(9:00-16:00)前往上海市唐山路902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2楼)。
    2、会议地点:待登记后另行通知。会议时间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须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2楼,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联系电话:021-68407700*617 021-68407515
    传真:021-63302939
    邮编:200122
    联系人:顾根荣 余荣耀
    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备礼品(包括车票)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委托人出席上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日期:
    注:此表剪下或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