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2月16日召开,应到监事4名, 实 到监事4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范伟民先生主持,经过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以10307919.68 元的价格受让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持有 上海飞人进出口有限公司90%的股权。
    监事会认为:
    1、该项资产收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 年修订本)相 关条款的规定;
    2、该项资产收购定价合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不存在产业政策和法律方面的 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
    3、此次资产收购对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是十分必要的,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在本次交易中勤勉尽责,履行了诚信义务。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