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28日下午在上海影城召 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28名,代表股份16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41%;(其中:B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9名,代表股份2232万股,占公司B股股 份的22.8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股东大会的审 议及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5998.6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 表股份的99.9%;其中B股2222.35万股;9.65万股弃权,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0.1%;其中B股9.65万股;0股反对);
    二、通过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5998.6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 表股份的99.9%;其中B股2222.35万股;9.65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0.1%;其中B股9.65万股;0股反对);
    三、通过公司1997年度工作报告;(15998.6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其中B股2222.35万股;9.65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1%; 其中B股9.65万股;0股反对);
    四、通过1997年度分配方案;(15904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 35 %,其中B股2140万股;20.4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13%;其中B股 20.4万股,83.67万股反对,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52%;其中B股71.22万股 反对)。
    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7454260.3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969234.35元, 提取法 定公益金969234.3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15791.67元, 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为11442151.98元,共计未分配利润为16957943.65元,公司1997年度利润不 分配,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五、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公司章程》,(15998.697万股同 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其中B股2222.35万股,9.65万股弃权, 占出 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1%,其中B股9.65万股;0股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更名的提案;(14391.0026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 份的89.9%,其中B股614.655万股,1617.345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10.01%;其中B股1617.3450万股,0股反对);
    公司将更名为“上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七、会议同意刘仁德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杨如刚先生因健 康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选举郑英伟同志为公司董事,(16006.3476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9%;其中B股2230万股;2万股弃权,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其中B 股2万股;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均经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高前和律师、沈 欣欣律师见证,决议有效。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新任董事简历
    郑英伟先生,1945年5月17日出生,大专,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铝 制品三厂干部、技术设备科长、技术副厂长、上海铝制品二厂副厂长、上海电饭锅 厂厂长,现任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投资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