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提议,将其拥有的十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本公司的议案列入2003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将长信评报字(2004)第1027 号“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摘要)”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二、委托评估方及资产占有方: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简称:轻工控股公司)
    三、评估基准日:2003 年12 月15 日
    四、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系为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部分资产—十幅土
    地使用权拟作价投资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五、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
    六、评估结论:
    轻工控股公司委估资产于2003 年12 月15 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捌仟玖佰伍拾柒万玖仟元整(RMB89,579,000.00)与此相关的资产评估价值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无形资产 20,100,700.00 20,100,700.00 89,579,000.00 69,478,300.00 345.65 资产合计 20,100,700.00 20,100.700.00 89,579,000.00 69,478,300.00 345.65
    七、评估报告有效期: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后起有效期为一年,即至2004 年12 月14 日止。
    上述评估结果也已获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沪评审[2004]280 号)
    特此公告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6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