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1995年度股东年会)于1996年4月 26日在公司本部举行,出席大会的社会普通股股东78名,分别代表国家股、法人股、 个人股,共4157.03万股股权,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58%。经大会审议, 作出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2.00元现金红利(含税),具体实施日期另行 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1995年配股的补充方案
    拟以10:3的比例向全体普通股股东进行配股,其中:国家股东的924.147万股配 股权中的875万股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每股转让费0.25元,余49.147 万股由 主管局出资解决;社会法人股200.853万股配股权中有1 97.853万股放弃配股权,社 会公众股东除享有375万股配股权外,可享受国家股东转让的875万股配股权。配股 价定为4.00元,本次配售股份总额1302.147万股。此方案经国资办、证管办初审同 意后,已报中证委复审,配股有效期1996年12月31日止。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DV菊酸的开发和磷酸氯喹的扩产。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